学院主页  |   加入收藏   |   院长信箱

学院动态
学院公告
当前位置: 首页 > 学院公告 > 正文

绍兴职业技术学院机电工程系关于系网站建设实施意见

发布者: 网站管理员   发布时间: 2012-06-08
浏览次数:

绍兴职业技术学院机电工程系文件


绍职院机系〔20122


━━━━━━━━━━━━━━━━━━━━━━━━━


绍兴职业技术学院机电工程系关于系网站建设实施意见



为更好地发挥系网站的功能,更好地利用互联网宣传我系,提 高我系的知名度,使我系的教学、科研以及教育管理工作等信息能够通过互联网及时发布出去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》、《中华人民 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》、《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》和我系实际,特制定本管理办法:


1、系网站的建设管理由系办公室负责,主要负责信息的上传、修改、删除和初步审核。


2、系网站上传的信息必须交系主任审核签字备案后才能发布,如有必要还需通过学院办公室的审核。


3、系网站上传的信息包括照片、图片、电子稿件、学院和系文件、通知等。


4、系网站投稿的对象为全系全体学生和教职工,稿件内容包括照片、图片、文字稿或电子稿等,照片、图片、电子稿发给系办公室邮箱:机电工程系办公室/机电工程系/绍兴职业技术学院@sxvtc,文件稿交给系办公室负责老师。


5、系网站投稿的稿件文字必须简洁明了,语言流畅,新闻、简报符合新闻报道要求,图片、照片符合网站发布要求。


6、系学生线每月至少要求投稿两篇,各教研室每月至少要求投稿一篇,以上要求纳入部门和教研室工作考评中。


7、系网站建设经费由系部拨出,稿件录用由办公室根据学院和系部需要控制,录用稿费如下:照片20/篇,电子稿、文字稿600字以内50/篇,600字以上100/篇,学校简报50/篇,其他学院或系部文件、通知等的转发不计稿费。


8、其他未尽事宜由系办公室负责解释。



二○一二年二月十三日

快速通道:

绍兴职业技术学院机电工程与交通学院 | 地址:绍兴市越城区山阴路526号 | 邮编:312000 |

本站访问量: